一、监护权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哪些
涉及家庭监护权争议的各方通常由未成年子女之父母、其他具有紧密关系的家庭成员及自愿承担监护责任之人或组织构成。例如,若父母之间出现监护权纷争,则双方均为争议方;若父母因故无法履行监护义务,此时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等近亲便可能会积极争取监护权,成为
此外,一些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其他个人或组织,在涉入监护权争议过程中亦将成为当事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十七条
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。
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,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:
(一)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
(二)兄、姐;
(三)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,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。
二、监护权变更需满足哪些条件?
监护权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:一是现监护人存在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,如虐待、遗弃等;二是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,如因疾病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;三是被监护人有其他依法需要变更监护的情形,如监护人死亡且无其他合适监护人等。变更监护权通常需由有关个人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决,以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。在诉讼过程中,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变更监护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。总之,监护权变更需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公正性。
三、监护权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?
监护权变更通常需以下程序:首先,由现有监护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,需明确变更的原因及依据等。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,包括申请人是否适格、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等。若符合条件,法院将指定举证期限,各方需提交相关证据,如原监护人存在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形等。之后,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,各方可进行陈述、辩论等。经审理,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,若决定变更监护权,会明确新的监护人及相关监护职责等。整个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,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公正性。
家庭监护权争议涉及子女父母、近亲属及经批准愿承担监护的个人或组织。父母间纷争直接构成争议,父母无法监护时,祖父母等近亲可能争取。同时,获官方批准的个人/组织,若参与监护权争议,亦成当事方。